2月26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39项立法研究项目分别委托给设立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的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集中将地方立法研究项目委托给高校智库,在山东省还是首次。

  当前地方人大面临着越来越繁重的立法任务,尤其是2015年我省新增14个设区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实现了地方立法权在山东17市的全覆盖,地方立法专职工作队伍人才不足的短板越来越明显。同时,多年来地方立法对行政执法部门过度依赖,出现了地方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第三方介入地方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2015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济南大学和烟台大学合作建立了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地通过接受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参与起草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前的评估、承担专题立法课题研究等方式,充分发挥学校、学者作为独立第三方的作用,以此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山东大学副校长胡金焱说,高校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将促使高校加强省情和民情的研究,促进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

  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确定的39个立法研究项目,主要包括5项立法理论研究课题、4个委托起草项目、16个法规相关内容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项目、6个立法评估项目、3个法规清理项目和5个其他项目。“这些项目大多是2016年我省立法计划中的一类立法项目,即在年内拟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杰介绍,比如委托给济南大学基地的“就《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项目中,该条例拟提请今年9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委托给山东师范大学基地的“就《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的有关内容进行专题论证并委托起草法规草案”项目中,该条例拟提请11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些法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既需要各基地对法规主要内容进行制度设计,草拟出法规条文,又要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效益进行研究论证。”周杰以委托给山东师范大学基地的“就《山东省实施办法(草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专题论证和制度设计”项目为例,如何界定各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完善家庭暴力受害者救助体系、解决家庭暴力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需要周密研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