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部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退出制,其核心之一就是要让教师队伍有“源头活水”,将个别不符合要求的教师请出去。其实,在前两年,青岛、成都就已经开始试点。

  考核什么、谁来考核、如何考核?目前缺乏统一的标准。

  焦点一 教师退出的标准在哪里?

  教师退出需要有明确的退出标准,还要具体可操作。《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为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这些规定为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了依据。

  实际上,从各地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来看,也主要是从师德、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和违法犯罪等方面来判定不合格教师,并按照程度轻重实行转岗、待岗培训、降级聘任、解聘等不同的退出途径。

  考核什么、谁来考核、如何考核?教师如果不服,应该如何申诉?这些往往缺乏统一的标准,也引起了较多争议。一般来说,教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但具体内容各不相同,标准也往往难以把握。

  焦点二 谁有权辞退不合格教师?

  2010年,一部教育纪录片《等待超人》引起了美国教育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讨论。这部纪录片对美国基础教育展开了无情的批判。在美国公立学校,教师一般在工作4到6年后,就可取得终身教职,其权益受到严格保护。辞退不合格教师,将要面临听证上诉等冗长的诉讼过程以及昂贵的费用。实际上,美国对于终身教师存废的争论可谓旷日持久,部分州已经推出了教师退出制度。

  在一项学校问卷中,有道涉及教师解聘的多选题。“在你的学校,谁负责辞退教师?”答案包括“校长、教师、校委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

  校长在辞退教师上具有较大权力,在53.5%的国家中,校长都有权力辞退教师。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教师基本没有权力。辞退教师的权力一般由校长、校委会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等多种主体共同拥有。

  在我国,教师退出的权力主体并不清晰。有的地方,校长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辞退教师。如果教师不服,可以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有的地方,尤其是实行“县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区域,一般由学校提出不合格教师,必须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无权直接辞退教师。

  焦点三 实行退出制度有多难?

  不合格教师退出制度的实施是个世界难题。辞退不合格教师不仅花费巨大,还要承受行政诉讼等时间和精力成本。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加州曾经为了解雇1位教师,光律师费就花了30万美元。纽约州每年要花费1亿美元来处理终身教师的退出问题。在美国,57个医生中,就有1个会丢掉行医执照;97个律师中,就有1个会丢掉律师执照。而对于教师来说,这个比例是2500∶1。

  在我国,辞退教师除了以上这些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复杂的人情因素等问题。调研中,很多校长表示,并不愿意拥有辞退教师的权力。“教育局有这方面的政策,但没有大力度执行。我个人不愿意辞退教师,主要是压力太大,怕老师折腾。我们现在采取一个办法,不合格教师不分配教学任务,让他自动提出辞职。”一位校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