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他声称自己不后悔。

  可以想象,在他的价值观世界里,他真的不后悔。因为儿子才是他的孩子,女儿首先不是人,即使是,也是人家的人。

  好友揭秘真相

  博士夫妇去世后半年,新华网刊登了二人生前好友的公开信,信中称自己和赵庆香是大学4年的同窗,赵庆香家里条件有限,学习十分刻苦,每年都能争取到奖学金,和部分助学金。

  和魏斌举行婚礼的钱都是由魏斌家里出的。之后,两人一起申请赴美留学。

  赵庆香出国时,还是婆婆主动拿出2万2千元来支持她,并为她准备好行装。

  “早在他们夫妇还在学校读书时,他们就开始向庆香的父母寄钱。很快,她父母就在当地自己的旧舍旁盖了一个新的院子。之后不光是她父母,连她的亲戚们都开始不断的向他们要钱。这次回国,赵玉令再次提出,想在县城里买个洋楼。魏斌夫妇表示家里只有他们三口人,已经有两个院子的房子了,再买洋楼未免有些奢侈,再者,他们这次要将孩子接回美国,上托儿所也会增加开销,暂时他们没有能力支付这样一个大房子。他们的拒绝惹怒了赵玉令,他趁他们夫妻二人午睡时,残忍的下了毒手。”

  法院审理结果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赵玉令心胸狭窄,思想意识封建落后,因女儿、女婿在美国工作,便认为二人应当帮助解决家庭中的所有困难,而当其愿望未能满足时,竟起杀人之恶念,将女儿、女婿当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予以严惩,其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能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玉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