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居民权益,封闭小区就不难打开。新京报社论认为,新政针对已建成小区采取的是“逐步打开”策略,而非一刀切,这就为未来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折冲,留下了空间。如何打消公众的顾虑,在尊重、保障权利的基础上获得民意公约数,很需技巧。

  就在今天上午,最高法就“开放小区是否与物权法相悖”给予回应。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表示,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实际上,街区制不仅是全球城市的主流做法,在中国也并非新事物。今年1月,较早领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四川就响应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作为其首府的成都,则早在去年9月就提出了“大成都建小街区”的概念,与国家“街区制”非常契合,且已进行到“落地层面”。

  说到底,新政能否平稳过渡,一方面应以尊重、保障公众权益为前提,另一方面则重在依法行政、引导和顺势而为。做到这几点,街区制落地,需要的便只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