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没商量!报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严处!

  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如果被巡视的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干扰巡视工作,也将被严处。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山东提出,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巡视员选拔条件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

  ●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等

  5大巡视内容

  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