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划定保护红线 年底公布保护名录

  2日上午,在济西湿地公园,《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有关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与济南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抛撒了鸟食,在树上挂起鸟巢,呼吁大家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这标志着济南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从此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济南市林业局局长李景全说。

  济南以《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颁布为契机,制定了全市湿地保护名录。根据《条例》第十六条:“本市对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名录管理。林业主管部门对列入名录的湿地应当明确名称、类型、保护级别、管理责任单位、保护范围和界限,并设立保护标志。”目前,济南湿地名录已经基本明确,剩下的小部分名录正在申报和核实中,2016年底,全市湿地保护名录将制定完成并公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城市内的湿地遭到破坏、被占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城市内的湿地保护非常必要。根据《条例》,济南将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增加有关防止湿地面积减少、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内容,加强对湿地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