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交物业费断水断电?物业应另寻盈利点

  不交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物业费说涨就涨?物业费之外还收公共能耗费?类似现象屡见不鲜,市民怨声载道,物业公司则称有理。物价部门哪些该管,哪些管不着,不少人表示“分不清”。

  孔杰解释,具体到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方面,按照现行规定,由于小区从交房到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前期,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在售房合同中向业主告知,这一阶段的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而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有了协商议价能力,物业服务垄断性、强制性特征减弱,因此,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宜由双方自行合同约定。

  “为防止物业捆绑收费或以断水、断电来威胁业主,好的做法就是让水、电部门直接来管理、收费,不经过物业这一关。而物业也不能一个劲儿地盯着业主的口袋。南方一些城市,物业管理很先进,其主要赢利点并非物业费,而是合理充分地利用小区的资源进行管理经营,如出租广告位等。这样一来,物业公司既扩大了盈利模式,挣到的钱还可以补充小区物业费支出。”孔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