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居住登记不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无法办理居住证。尚未拿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新政策的要求,济南市的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登记满6个月,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民警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10个工作日依凭证取证。而此前的规定是,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应当进行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