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某省直机关单位工作的科级干部王刚(化名)近日领到了车改补贴,因公事产生的交通费用这下终于有了着落。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此前车改进行比较早的部分省直单位,日前车改补贴已发放到位。济南市和省级党政机关执行同一标准,日前记者从济南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获悉,市级单位的补贴暂时还未发放到位。

  补贴标准分7档,可能还会适时调整

  18日,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车改方案公开向社会亮相。

  山东某省直机关一名处级干部董磊(化名)告诉记者,其所在的单位日前也发放了交通补贴,按照级别他领到的补贴为1040元。对董磊来说,这1040元并不是额外的“红包”,由于他平时工作繁忙,时常需要外出办公事,“私车公用”成了常事。董磊说,这份补贴按他的话来说,“挺重要”。

  按照山东省公车改革方案,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人员补贴标准也不同。综合考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不得高于以下标准: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各市的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方案提到,允许参加车改单位从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中划出一定的比例进行单位统筹,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统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各市之间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省级党政机关和济南市执行同一标准。驻济南以外的省属参加车改单位执行当地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