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实施配建注重建设品质和使用功能

  自2008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实施,不仅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缓解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同时适应和满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业、就医、就学、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我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建设程序上,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要求配建项目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质量要求。在户型设计上,努力做到“户型不大、功能齐全”。在装修标准上,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进行装修,满足居民基本入住需求。在配套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让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早在2012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就曾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这也是当时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据了解,中国人居环境奖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目的是表彰在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城市、村镇和单位,其考核指标涵盖了居住、生态环境、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来源: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