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月10日讯(记者 周衍鹏通讯员 冯永龙)屡教不改,“职业犯罪人”抢劫分尸;无事生非,强奸犯再度拦路抢劫杀人;因爱生恨,殃及无辜同事一死一伤……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杨栋栋、项宗成、赵龙龙、逄金明等4名罪大恶极的罪犯执行死刑。

  据介绍,这4起案件分别是杨栋栋故意杀人、抢劫案;项宗成故意杀人、抢劫案;逄金明故意杀人案;赵龙龙故意杀人案。上述4人均因罪行极其严重,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安排杨栋栋、项宗成、逄金明、赵龙龙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后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