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泰安12月31日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于洋)31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告66名毒驾驾驶员注销驾驶证名单,所有毒驾人员均实名公告。其中,49人持有C1驾驶证,11人持有B1/B2驾驶证,6人持有A1/A2驾驶证。

  31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和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吸毒驾驶人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公交[2015]18号)的有关规定,泰安市目前有66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存在正在社区戒毒、康复戒毒等情形,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向社会公告。

  在66名毒驾注销驾驶证人员公告名单中,所有毒驾人员均被实名公告,其中,C1驾驶证持有人有49名,B1/B2驾驶证持有人为11名,A1/A2驾驶证持有人为6名。

  民警介绍,因吸毒后容易出现幻觉,若驾驶车辆,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银行和社会危害。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预防和杜绝毒驾人员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不定期公告符合条件的毒驾注销驾驶证人员名单。今年6月份,泰安交警就公布过一次33人注销名单,加上此次的66人名单,今年已有99名毒驾人员被注销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和代号。A1:准驾车型,大型客车;准驾的车辆,大型载客汽车。A2:准驾车型,牵引车;准驾的车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A3:准驾车型,城市公交车;准驾的车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B1:准驾车型,中型客车;准驾的车辆,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B2:准驾车型,大型货车;准驾的车辆,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C1:准驾车型,小型汽车;准驾的车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C2:准驾车型,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的车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规载货汽车。D:准驾车型,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的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E:准驾车型,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的车辆,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