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省财政下达资金222亿元,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将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80元。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515元。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省财政下达资金5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和各项计划生育补助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在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省财政下达资金9亿元,重点扶持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平台、人才建设等,支持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方面,省财政筹集补助资金53亿元,并将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等社会救助资金合并整合,由县级统筹安排用于各项社会救助,提高社会救助资金效益,放大救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