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建议先做亲子鉴定,再走程序

  王军燕称,她自己的户口目前并不在济南,而是在德州。更为棘手的问题是,孩子父亲的户口本上写的却是“未婚状态”,如何证明叶子彤和两人的血缘关系成了首要的问题。

  12月23日,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按照山东省关于落户的规定,未登记户口人员应具备相关材料才能办理落户问题。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出生医学证明,如果该证明没有,应有村委会出具的出生情况和家庭关系书面证明,申请人的照片,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书面证明,社区民警的询问笔录。

  此外还需要当地派出所的调查核实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情况,申请人未登记户口的原因,网上是否存在与申请人同姓名同出生日期同公民身份证号码的人,还有走访调查相关知情人的情况。

  “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除完成上述手续之外,还要增加DNA亲子鉴定证明。目前当事人上述材料都不全,按照规定分局没有办法给她落户。DNA鉴定他们应该做,并不是故意为难他们。”

  该工作人员最后表示,“如果父亲这边难度比较大,也可以尝试一下母亲那边。按照法律规定,孩子落户要么随父亲,要么随母亲。如果小孩从小跟母亲生活过,也可以从德州那边做做工作。”

  (应采访对象要求,上述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