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提出2015年底消除重点河流劣V类水体,截至11月全省还有4处不达标,其中就包括济南小清河段。12月初,山东省环保厅约谈了天桥区、历城区政府。

  2015年11月,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3mg/L和0.81mg/L,同比改善4.1%和3.9%,小清河流域水质同比出现小幅波动。

  全省17市中,菏泽、枣庄、东营、济南、青岛、泰安、德州、日照、临沂等9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市,为22.9%;菏泽、东营、枣庄、日照、聊城、青岛、泰安、潍坊、济宁等9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8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德州市,为94.2%。

  2015年11月,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mg/L,氨氮≤2mg/L)评价,全省100个断面中,除断流和河道整治的19个断面外,有77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标准,占总数的77.0%;有4个断面水质劣于V类,占总数的4.0%,比年初减少19个,与上月持平。

  17市中,有3个市存在劣V类水体,分别是滨州市秦口河下洼闸断面、支脉河陈桥断面;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淄博市乌河入预备河处断面。记者了解到,辛丰庄断面超标的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即便现在每天超负荷运行收纳8-10万吨污水,还是难以解决污水溢流问题。

  “12月初,我们已经就小清河超标的问题约谈了济南市天桥区和历城区政府,敦促他们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年底前稳定达标。”山东省环保厅流域处工作人员相福亮表示。

  相福亮告诉记者,为完成省政府要求的今年年底前省控断面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的要求,省环保厅对部分断面水质波动明显、达标形势不稳定的,致函当地市政府,商谈共同解决流域污染问题;对劣五类断面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责成有关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各市、县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强现场督查,限期解决。对超标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外排废水超标的污水处理厂,限期达标,必要时对入管企业限产直至停产。

  “从断面超标原因看,因雨污不分流导致污水溢流影响河流水质现象普遍存在。”相福亮表示,下一步,在编制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期及二期)中,省环保厅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市政府,重点解决城市雨污不分问题,进一步巩固流域治污成果,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