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交的材料压缩近半

  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和“治病钱”,专项维修资金为防止成为个别机构或个人的生财工具,设置了不少门槛。

  随着技术的提升和监管的转变,从便民角度考虑,申请支用维修资金的审批材料也大幅压缩。其中,商品房一般维修项目提交的材料由原来的17项改为10项(无审计的9项),应急维修项目由原来的16项改为9项(无审计的8项);已售公房一般维修项目从16项改为10项(无审计的9项),应急维修项目由原来的14项改为9项(无审计的8项)。

  按照规定,一般维修金额超过5万元、应急维修超过2万元、决算超出预算10%等三种情况,都需要经过审计。记者注意到,缩减的材料主要是减少了施工合同复印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单位发票复印件等。对此,济南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平表示:“作为维修资金的管理部门,职责就是替业主管好钱,保障维修资金安全,划清分摊责任。具体维修项目有审计、质监、监理等关口把控。监管上应尊重业主自治、弱化干预、简化程序、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