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围绕“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外逃人员42名,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东把追逃追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部署,省纪委将其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协调,相继出台全省追逃追赃实施意见、工作规则和年度计划。各市及相关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横向抓实部门责任、纵向抓实属地责任,形成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

  为做好追逃追赃工作,山东省追逃办详细研究每个案件,深挖外逃人员社会关系、境外线索等材料,动态管理“外逃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策”,量身定做追逃策略,力求各个突破。目前,全省共抓获职务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境外4人;追逃缉捕42人,涉案金额60余亿元。

  同时,山东省强化以追促防,扎紧制度防逃篱笆,切断外逃途径,防止“边追边逃”。今年以来,共阻止出境17人次。目前,省管干部因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均由省委组织部保管,因公出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备案,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要即时报告。省追逃办协调有关部门严格监控跨境资金异常流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涉嫌充当地下钱庄的13家企业进行排查,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1件,其中立案13件,破获9件,涉案金额236.8亿元。(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