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1点13分,一辆商砼车在临沂主城区右转弯时,与一名骑自行车直行的女中学生相撞,女生遭商砼车后车轮碾压,当场死亡。18日上午,临沂市交警部门对全市117家重点建筑工程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加强车辆源头管理,保障道路安全。

  根据临沂市交警部门的通报,撞死学生事故的肇事者为临沂市河东区人周某,当日下午,周某驾驶鲁QS40XX号“瑞江牌”重型特殊结构车沿金坛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沂州路路口右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张某某(女,13岁)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迅速出警勘察现场,并将嫌疑人控制。当日下午,周某被批捕。据了解,当时张某某骑自行车通过路口为绿灯正常行驶。交警部门审查发现,周某及所驾驶车辆各项手续齐全。周某称,他当时驾车右转时“没有看到路边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