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宋某供述,一个星期之前的盗窃案也是他做的。他半年前从淄博到青打工,此前曾在闽江路一家洗浴中心干服务员,对洗浴行业服务流程比较熟悉。一个多月前,宋某趁夜间独自值班期间,将吧台3000元营业款偷走,然后逃离那家洗浴中心。

  钱花光后,宋某又想到洗浴场所行窃,因晚上经常有醉酒顾客去洗澡,很多人在休息时就睡了过去,储物柜钥匙随手放在桌面上。一个星期前,宋某到四流南路洗浴中心踩点,当天晚上他在休息区就见到一名醉酒顾客,他伺机将对方手牌钥匙取走,然后到更衣室将对方钱包偷走,钥匙则被宋某扔掉。11日晚上,宋某故技重施。目前,宋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樊蓉 通讯员 朱海生 摄影报道)(原文来源:青岛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