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1月13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济南行政区域内,黄标车上路将一律罚款200元,扣3分。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济南市今年采暖季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采取重污染天气相关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范围内黄标车管理。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每次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