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法院已宣判,何时还款尚未回应

  在王先生提供的2010年签订的《桑王路绿化施工合同》上大众网记者看到,合同的甲方为魏集镇政府,乙方为滨州北海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工程款项分四次付清,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付10%,第二次工程验收后付30%、第三次2010年底付30%,余款2011年年底一次性付清。此外,王先生还给记者出示了一张魏集镇政府在2015年2月15日签字盖章的欠条,上面写明了此前已支付的款项和相应日期,以及欠款数额,但并未标注尚欠款项的还款日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必须要经过招投标。但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并未找到王先生所承包的桑王路绿化工程的相关信息。

  29日上午,大众网记者前往魏集镇政府了解情况。该镇负责宣传的张主任接受了采访。对于拖欠合同款一事,张主任说镇政府也不愿意欠钱不还,因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太大,镇上财力有限,并称此事法院已经宣判,但对于何时还款,并未给出回应。而对于整个工程是否进行过招投标、有无规划和资金预算。张主任称具体负责领导不在她不清楚情况,并同意记者将问题留下,待咨询相关负责人后会给记者答复。

  3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魏集镇政府。对于拖欠工程款一事,该镇的一位孙副镇长只是称滨城区法院已经执行了,对于记者有关工程方面的提问仍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