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交警向经十路一违法停车的车辆开出首张罚单。1日,交警向经十路一违法停车的车辆开出首张罚单。
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 车主长时间未到场挪车,该车被依法拖移。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 车主长时间未到场挪车,该车被依法拖移。

  11月1日是济南15条重点管理路段机动车违停“罚100元记3分”实施首日。一天时间,仅历下交警就在辖区范围内查处150起违法停车行为。

  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15处禁停路段时看到,经七路、经十路、纬二路、历山路、花园路等重点路段上,均已树起“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路中间的隔离栏上挂着红色的警示横幅。记者看到,大部分重点路段较为畅通,只有几辆汽车停在路边。

  9:32,历下交警在经十路与历山路口西南侧人行道发现一辆违法停放的蓝色轿车。时值早高峰,这辆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民警随即用警务通移动终端依次输入违法车辆的车型、车牌号、违法地点、违法代码后,用手机拍摄了3张证据照片,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上传到交通违法记录的后台。其中违法代码一项是具体违法行为的内部处罚代码,在市区“四纵四横”15条道路乱停车的行为,违法代码是73390,这也就意味着处罚标准是扣3分、罚款100元。据悉,这也是新措施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通知短信发出10分钟后,蓝色轿车的驾驶员仍未到现场将车开走,民警随后用清障车将该车拖到历下交警大队停车场,并在该车违停地点用粉笔写下“鲁A869**已被移至历下交警大队停车场,11月1日”的字样。

  随后,在距离蓝色轿车几米远的位置,民警又发现了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拍照取证后,民警对该车同样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但当民警用清障车将该车拖走时,发现该车底盘较低,拖车易对车辆造成损害,于是在车窗上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民警表示,对于无法用清障车拖走的车辆,会对其张贴通知单,告知车主尽快将车移走。

  1日15:00左右,记者又来到花园路附近,发现有两三辆车在路边违法停车,而往常这时候路两边至少有十余辆车违停。与此同时,明湖路、历山路等几条路段,违法停车的数量也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