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王某是四川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打工。10月28日中午,他与工友在宿舍内喝了4两白酒,喝到下午两三点钟就干活去了。当天晚上8点多钟,王某有急事需要办理,他感觉自己已经醒酒,就向朋友借车外出。当他驾车行驶到两河路附近时,与一辆尼桑轿车相撞。王某考虑到是借的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主动要求与对方私了,尼桑车主发觉王某像是喝了酒,张口便索要5万元修理费。王某认为他狮子大开口,一气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黄岛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到达现场后,闻到了王某身上有酒味,民警随即对双方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王某的检测结果显示超出了醉驾数值。随后,民警又带王某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王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昨天,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杨慧 柴鹏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