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家谱,民警不给改名字历城公安分局:提这个要求不应该

  历城区居民刘女士反映,她想给1岁多大的孩子申请改名字,但去港沟派出所咨询时,民警让她出示家谱。而她又找不到家谱,导致孩子改名字的事儿一直没办成。对此,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表示,原则上姓名只能改一次,本着尊重市民意愿、有所控制的原则,公安机关没有要求当事人提供家谱的规定。

  刘女士介绍,孩子出生后,刚起的名字没有遵照家谱,后来想改成和家谱一样的。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不是再婚的情况,可以给1岁多的小孩申请改名字;如果当事人年龄超过10岁,要根据父母再婚还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本人同意或者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申请改。

  对于港沟派出所民警要求刘女士出示家谱的做法,历城公安分局局长表示,派出所民警的这个要求不对,回去以后会马上督办,要求户政管理科和港沟派出所马上落实、马上办理。对个别民警具体实施相关政策出现刻意为难市民的情况,他表示,民警在给群众办事过程中,提出没有必要的要求或者没有规定的要求,这是不应该的,“这个问题,我对刘女士表示歉意。”他表示,通过这个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民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