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一次性执结75件违约金案件。聊城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能按时交房构成违约,东阿县法院强制令其一次性支付80多万违约金。

  自2015年6月9日起,该院陆续收到被执行人同为聊城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案件,都是被执行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楼房,给买受人造成一定损失,构成违约。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先向被执行人聊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而被执行人并未主动申报。在利用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出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后,执行人员迅速作出反应,冻结了其银行存款100万元。因为流动资金被冻结,被执行人找到法院希望可以推迟履行义务的期限。

  在给予其3天的缓冲期后,该院执行局专门召开会议,决定针对此系列案件统一下达协助扣划裁定并立即执行。日前,该院扣划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22589.99元全部到账,各办案人员已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款项,至此75件案件全部有效执结,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李长振 王希玉 沈焕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