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招二]
新政:政府负责专车审批监管
滴滴:希望复制“上海模式”
根据《办法》,专车司机、专车车辆要取得牌照,需向当地政府申请,由各地政府对专车采取数量和价格管控,并在全国各地申请行政许可。而滴滴公司认为,这沿用了过去管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办法,“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行政成本,影响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
“建议以‘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的方式管理网约专车。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将管理人员和车辆的权力下放给网约专车平台,共同制定准入门槛和监管标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能力,放开专车数量和价格控制,以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性的出行需求。”在滴滴向交通部提交的建议中,滴滴公司如此表述。实际上,在不久前,滴滴在上海获得首张专车牌照,其模式就是使用的“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专车”模式。据悉,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公司颁发专车牌照,而滴滴公司向专车司机、车辆颁发资质,并由其负责对专车的监管。
此外,滴滴在建议中还提到,希望为地方探索网约专车发展和管理留空间。滴滴表示,以上海为例,上海规定在规范的前提下,网约车辆无须变更为营运性质,寻找了一条专车服务开放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行路径,受到各方面好评,值得借鉴和参考。 (记者王晓芳)相关链接专车大战不断升级
2014年6月,快的、滴滴、优步相继推出了“专车”服务,从一开始只在一线城市运行,逐渐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广。然而“专车”究竟是不是“黑车”,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多地也出现了专车被围堵的极端案例。2015年第一周,沈阳等地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出租车停运事件。1月初,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叫停了专车服务,并把专车定位成“黑车”。
2015年1月8日,交通部表态,首次直接使用“专车”一词,承认专车的积极意义。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肯定专车模式,但表示,为确保安全,私家车不能进入专车进行运营服务。
2015年1月7日,山东济南的陈超因使用滴滴专车载客,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陈超诉至法院,该事件被称为“专车第一案”。2015年4月15日,“专车第一案”开庭审理。业界普遍认为,这一案件的结果将对“专车”今后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由于各种原因,该案已先后两次延迟宣判,至今仍未有定论。
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委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牌照,滴滴快的也因此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然而,10 月 10日,交通部公布了出租车行业指导意见和网络约租车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交通部正在研究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2015年10月19日,滴滴公司对于“专车新政”首次发声,表示已将建议意见交至交通部,目前正在等回复,希望交通部能为专车发展留出空间。而交通部会如何回复呢?专车接下来究竟会怎样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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