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 因忍受不了丈夫江某的家庭暴力,曲某提出了离婚申请,后与男子石某共同生活。10月初,江某以同意离婚为由,要求妻子回家谈,结果他限制对方人身自由。在妻子逃脱后,江某再次偶遇妻子,当街将其带走。 

  5日16时许,男子江某到荣成桃园边防派出所报警,称妻子曲某失联,请求民警帮忙寻找。同时,江某透露,在与妻子聊天时,他得知对方在桃园街道办朝阳西路的一个小区里。接到报警后,民警根据信息在附近小区寻找。 

  7日早晨,男子石某报警称,6日晚18时许,他女朋友被人绑架,希望民警立案调查。通过询问,民警发现石某女朋友和江某妻子是同一人,即女子曲某。了解情况后,民警联系江某,对方称已于前一晚找回妻子。随后,民警以要销案为由,要求江某带妻子到派出所。 

  15时许,江某带曲某来到桃园边防派出所。曲某讲述,丈夫江某脾气不好,一生气就对她拳打脚踢,因忍受不了丈夫暴力,她于今年5月份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离家出走。期间,曲某遇到男子石某,两人比较投缘就生活在一起。 

  今年10月初,江某通过QQ告诉曲某愿意离婚,希望她能回家谈谈。待曲某到家后,江某就扣押她的手机,阻止她离开,后趁江某不注意,曲某逃了出来。6日18时许,曲某与石某行至桃园街道一路边超市,曲某在路边等候石某。结果,江某恰巧路过此处,发现妻子曲某,并强行将其带回了家。 

  最终,江某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保证在离婚前尊重曲某的决定,不限制对方自由。同时,石某也表示,尊重曲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