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30日电(记者 王海鹰)向初三年级学生征收教辅资料费,买完书后剩下的钱却被用来给老师发补助。日前,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纪委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发放补助的违纪问题。

  2014年11月,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提议,预收商店镇小桑学校初三年级学生每人300元教辅资料费,共计45000元,其中,17760元交新华书店部分钱款用于购买教辅资料;交商店镇中心学校4800元用于购买作业本和图书报刊;9800元用于初三学生毕业证相册、车费等费用,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学校专人保管。2015年6月,杨建军利用此项资金为小桑学校教职工发放补助8900元,余款3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