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淄博9月28日讯 9月24日,本网刊发了《驾驶证莫名被扣11分 市民投诉齐都交警》的报道。报道刊发后,引起了齐都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齐都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该事件展开调查。9月28日,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大众网记者出示了调查结果,并将调查过程进行了陈述。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投诉人于某某曾因一次事故将驾照作为事故赔偿的物证交由受害方林某某处理。6月16日,在于某某同意下,林某某才到交警部门做了扣分处理。目前,投诉人于某某的驾照积分已经恢复。
事故发生驾照抵押给受害方双方协定处理违章作为赔偿
9月24日,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投诉人于某某反应的情况,立即组织相关民警对事件展开了调查。通过于某某驾驶证处理违法行为车辆的信息,找到了车主林某某(女)。通过询问,林某某承认于2015年6月16日与其子巩某某利用于某某的驾驶证在乙烯交通管理服务站处理车辆违法行为,共扣分11分,缴纳罚款900元,并由巩某某在《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署名“于某某”。由于均是90后的巩某某和于某某年龄、相貌都十分相仿,因此处理违章的当事民警并没有甄别出二者不是同一人。
对于林某某如何拿到于某某驾驶证并进行车辆违法行为扣分处理,林某某对此向齐都交警做出了详细解释:2015年3月31日晚7时许,于某某驾驶车辆与林某某驾驶的车辆在临淄齐都医院院内发生碰撞,因双方均有急事,且于某某是事故责任方,于某某便将自己的驾驶证交由林某某,作为物证便于事故处理。事后双方经过电话协商,由林某某用于某某的驾驶证处理林某某车辆的违法扣分,抵消于某某应承担的车辆维修费。但恰巧事发地是医院视频监控的盲区,现场情况并没有被记录下来。
6月16日,林某某用于某某的驾驶证进行了车辆违法行为处理,扣除了11分积分。经查,于某某此前的积分周期为2014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