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4年三次补办驾照3月31日事故后再次补办
为查清事情原委,9月26日上午,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于某某进行了询问,但于某某却矢口否认曾与林某某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否认将驾驶证交由林某某作为处理车辆事故的凭证,否认与林某某认识,否认曾用自己的手机与林某某通话。
而当事人林某某却向调查民警出示了其手机号码详细的通话记录,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后,林某某多次与事故责任方于某某的手机号码通过话,于某某也主动联系过林某某。林某某还表示,在使用其驾驶证扣分前后,曾多次联系过于某某,但其始终都不接听电话。
于某某对此解释,虽然林某某所说的号码主人是其本人,但电话卡早已“送人”,目前不知道谁在使用。在询问驾驶证情况时,于某某表示其驾驶证“不知在何时何地遗失”,并于今年4月13日补办了新的驾驶证。而据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调查显示,于某某自从2011年6月2日领证之后,4年之内3次补办过新的驾驶证,且这次补办新驾驶证的时间,是在林某某所说的发生碰撞事故后于某某将驾驶证交其处理之后。
投诉人积分全部恢复涉事民警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由于林某某使用于某某驾驶证代扣分的事实确凿,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了处理意见:取消于某某驾驶证被扣11分积分,恢复原积分;更正林某某使用于某某驾驶证处理车辆违法行为的确认信息,使其车辆违法行为信息恢复至“未处理”状态,应扣除的11分积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9月28日,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已恢复于某某驾驶证被扣的11分积分,并将处理意见告知林某某和于某某。林某某对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内容没有异议,但表示会继续追究于某某将其车辆撞损的民事责任。由于另一当事人于某某始终不接听民警所拨打的电话,齐都公安局民警只好将处理意见短信通知于某某。9月28日下午,大众网记者拨通了于某某的电话,并把调查情况和结果转达给于某某,但于某某始终没有语音回复。
齐都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姜淼对记者表示,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升级,届时非现场违章处理过程中将增加图片信息采集,当事人需出具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图像信息以及当事人办理业务现场照片,以确定接受处理的当事人。此次事件发生后,支队对涉事民警做了批评教育,支队民警将会以此为戒,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