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上述条例还明确提出,封闭临街建筑物阳台、平台、外走廊的,不得超出原建筑设计外沿,外形、规格、色彩等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而且,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门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杂物和晾晒衣物、被褥等有碍市容的物品。另外,还禁止借用临街建(构)筑物或树木在道路两侧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如果有人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晾晒了衣物、被褥,怎么处罚?据了解,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