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部门将逐渐对接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民政部的要求是,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和法院系统进行信息对接前的沟通协商,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以后如果案件需要,法院或者律师可以直接查询市民的登记信息,不需要再辗转到民政部门查询了,“我们也能获得法院的离婚信息数据,共享之后,整个婚姻系统的数据就完整了”。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其他部门与省民政厅进行对接。“我们欢迎更多的部门来和我们签订共享协议,建立省级层面的‘大数据’。”该工作人员表示。据介绍,数据信息共享主要是在省级层面进行,一旦省级信息共享完毕,市级各部门就可以直接进行查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