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光后,小区部分禁狗令通知被撕毁。

  大众网济南9月10日讯 10日,是济南市槐荫区大杨新区禁狗令的实施日期,记者当天在大杨新区看到,通知中所说的“入户打狗”并没有实行。

  10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大杨新区,看到小区里并没有村委的工作人员进到住户家中逮狗。该村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通知上写的是要入户打狗,但他们今天并没有接到村委的指令去实行这一措施。截止到下午2点30分左右,记者离开之前,村委会并没有执行入户打狗的禁令。

  在记者曝光该小区禁止养狗一事后,居民对小区养狗一事也愈发关注,部分居民与养狗户甚至发生了言语冲突。小区住户杨女士养了一条泰迪,她是禁狗令的坚定反对者,她说,她们办理了狗证,平时也很注意卫生,为什么不让她们养狗?但她的说法却遭到了部分小区居民的反对,一些在楼下休息的大妈听到杨女士的说法后,高声反驳称,就是因为养狗的太多,把小区里弄得又脏又乱。甚至有的大妈情绪激动的说道,再看见谁养狗,直接把狗打死。杨女士则被激怒,在回应了几句狠话之后返回了自己家中。

  杨女士说,小区贴出通知后,她遛狗的时候也注意了很多,现在都是到小区外边遛狗,但还是有居民对此很反感。她说,那天遛狗回来,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叔,直接瞪着她说,要把她家的狗砸死,她感觉很气愤。

  对于村委会的通知,部分居民表示支持,但养犬是居民的个人行为,村委会有没有权力禁止居民养犬呢?山东顺驰律师事务所李开锋律师说,根据《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如果居民符合条例中的养狗规定,就可以办理狗证。但是,因为大杨小区是旧村改造,小区里的原住户也需要遵守村里出台的条约,“如果条约是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或者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后通过的话,村里的居民也需要遵守”。而对于村委在通知中所说的“入户打狗”这一说法,李开锋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很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对居民居住权的一种侵害,“村委会不是执行机构,没有权力这样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