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8日讯 菏泽一男子原经营一家公司,而为了购买一辆奔驰车,他透支信用卡36万元,在前期,男子按时交纳款本息,而后来因生意困难再也没有归还,选择跑路。9月7日,该男子已被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据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增礼介绍,男子苏某原在菏泽经营一家投资公司,在2012年8月份,他在车行购买了辆奔驰车,购车款66万元。当时,苏某只付了30万元购车款,剩下的36万元购车款,他在银行办理了一张分期信用卡,准备通过信用卡获得购车钱款。苏某透支金额36万元,分36期偿还,每期偿还11000元。
等办理完该信用卡后,苏某便在车行透支了36万元,用于支付购车款。前期,苏某按期偿还了14个月的本息。2014年9月份,苏某又一次性偿还了13万元的本息。2014年10月份,又偿还了一次本息。而后,因为生意困难,苏某没有能力交纳透支款本息。面对银行方面的催款,苏某索性关机,跑路至威海。
张增礼介绍,截至2015年8月底,苏某共拖欠透支本金101216.28元,利息和滞纳金8万余元。警方多次传唤苏某,苏某一直未到案。开发区警方将苏某上网追逃。9月3日,威海警方在开展集中治安检查时将苏某抓获归案,并移交菏泽开发区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