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受贿线索他交待出了132万,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今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山东省政府决定任免一批干部,其中包括免去牛启忠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记者当时从网上搜索,还发现不少网友认为牛启忠是退休甚至升职。然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10日发布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对省纪委委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在被立案侦查后,牛启忠十分配合。根据公诉人在庭审中提供的相关证据,被告人牛启忠是因为司法机关在办理另一案件中,发现其有受贿1万元的线索,从而接受山东省纪委调查的。而在到案后,牛启忠除交代自己受贿1万元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131.686万元贿赂的事实。这也成为辩方请求法庭对被告人牛启忠从轻处罚的一个重要依据。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牛启忠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没有异议。辩护人在发表辩护意见时提出:被告人牛启忠有坦白情节,尤其是牛启忠主动交代的犯罪事实均为单线联系的受贿案件,缺乏第三者知情,被告人主动交代的行为对于案件顺利侦破具有重要、关键的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是被告人牛启忠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依法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牛启忠在本案中接受贿赂最大的两起,也是时间最早的两起,分别是接受陈某美金1万元、人民币30万元和陈某某美金5万元、人民币32万元。牛启忠在为二人所在公司谋取利益之前,没有个人收取回报的主观意思、没有得到二人及其公司给予利益回报的承诺和意思表示,更没有索取利益回报或因此与二人进行意思沟通。在陈某公司给予30万元好处时,最初还曾经坚决退还了一次;在陈某某给予好处时,牛启忠最初抱着因买房借款的主观意思接受,并出具了借条,只是在陈某某坚持不需归还并当面撕毁借条的情况下,才发生了思想转变。
另外,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牛启忠认罪悔罪态度很好,积极退赃;在任职期间尤其是在任滕州市委书记期间业绩显著;在被羁押期间向检察机关举报了一起涉及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可能构成立功情节。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对其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