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8月27日讯(记者 王宗阳)大众网记者今天下午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15日起,济南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不仅如此,缴存职工每年还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但每人每年提取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

  关键词:提高贷款额

  市内六区由50万增至60万,四县市由40万增至50万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董宝珂介绍说,8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今天济南市也正式印发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其中首先是提高了贷款额度: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由20万元提高25万元)。

  关键词:异地贷款

  取消户籍限制,省内职工在济买房都能贷款

  在放宽政策方面,济南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这意味着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也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