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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8月13日讯(记者 贺辉 通讯员 尹建民) 昨天下午,济南历城交警在县道518线查获一辆蓝色违法货车。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这辆车不仅未悬挂号牌,而且脱审、未购交强险,驾驶员还穿着拖鞋开车。最终,该驾驶员“数罪并罚”,被罚款300元、记16分。

  昨天下午,济南历城交警仲宫中队民警在县道518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蓝色中型货车没有悬挂号牌,随即将该车拦下。驾驶员从车里拿出一张车牌,称前几天刚掉下来,还没来得及装上。当民警发现后车牌也没挂时,驾驶员又称后面那张牌在家里。

  接下来,驾驶员面对交警的检查对答如流、思路敏捷:拿不出驾驶证、行驶证说是忘了带,没粘贴年检签是因为玻璃坏了,穿着拖鞋开车为了凉快。随后,民警将该车和驾驶员带到中队进一步核查,查实驾驶员张某有C1驾驶证,但车辆已经脱审,而且连交强险都没购买。

  最终,张某因涉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记12分,车辆脱审被罚款200元、记3分,未携带驾驶证被罚款50元、记1分,未购置交强险罚款2倍保费,开车穿拖鞋罚款50元,车辆也被交警暂扣。据了解,这也是自今年5月《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以来,济南市开出的首张驾车穿拖鞋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