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婚育医养全覆盖
多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等方面的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婚育医养全覆盖,充分体现男女平等。
对结婚的,实行健康查体、优生书籍、增补叶酸“优生措施三免费”,晚婚的发给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费;对生育的,实行计划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女户给与一定的经济奖励;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发给3000元以上救助金或精神慰藉金;对晚育和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发放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费;对养老的,依法落实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救助金和企业30%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医病的,落实个人参保费用补助,农村居民在新农合等方面给计生家庭一定比例的缴费补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按照三个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50元、300元、15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对老弱者及五保户,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普遍建立公益性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对独女户和双女户,在村规民约中,制定保障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相关权益,体现优先优惠;在婚丧嫁娶和集体内部利益分配上,充分体现移风易俗,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
除此之外,还通过实施爱心助孕、爱心送子、爱心扶助“爱心三大工程”,通过设立“女孩关爱基金”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直接催化了市民婚育观念的转变。
严厉打击“两非” 净化生育环境
与此同时,我市还在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药品销售点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醒目警示标志。各卫生医疗部门建立了超声诊断仪及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备案管理制度、操作制度,以及专业医务人员登记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每年由计生、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查处“两非”专项行动,对所有有B超的单位和从事药品经营的单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凡未经县以上计生部门批准因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而选择性流引产的,坚决不再批生二胎。
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今年共向全市所有家庭发放有奖举报办法369万份,广泛发动群众提供“两非”线索,对发现的线索紧追不放,一查到底,今年收到举报信息12起。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联合统一组织查处行动。(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