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村干部岂能大打出手
据山东省莒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24日上午10时许,莒县新汽车站发生打架事件,店子集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控制事态,制止双方殴斗(7月29日新华网)。
有关这一新闻,多家网站转载报道,澎湃新闻网跟帖评论一度达到7万余条。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样的斗殴事件,如此引人关注?报道披露了一些细节:当天,莒县店子集镇刘店村发生大规模持械斗殴事件,场面血腥惨烈。事发因征地问题,冲突双方各有约50人,一方为该村村民,另一方为村支书、会计及其近亲属;因村支书等干部要对村储备用地附属物进行清点,导致村民聚集阻止,发生肢体冲突。
网上视频显示,一方持铁锹等农具,另一方持棍棒,双方或扔砖块袭击对方或持械斗殴。可以看出,村干部一方是“有备而来”,否则怎么会带着械具去清点用地附属物?甚至还带着近亲属“壮大队伍”,近亲属又履行的是哪门子“村务”?这里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背后牵连着何种利益瓜葛,期待当地调查并公布真相。
笔者推测,冲突原因无非两种情况:要么违法征地,要么合法征地但未获村民支持。如果是后者,征地也因村干部持械斗殴的错误行为而变得违法。退一步讲,即使合法征地遭到村民阻挠,村干部完全可以采用合适的方法开展工作,而不是大打出手。警方已对双方9名组织策划和积极参与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其中包括村干部一方参与者。从现有事实和影响看,事态严重,行为恶劣,双方涉嫌聚众斗殴罪。
近些年来,农村征地引发的群体事件多发。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严格依法征地,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通知要求相当多,但违法征地问题仍难以杜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就强调: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刘店村发生的持械斗殴,显然违背了中央要求,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对照国务院的要求,当地政府必须认真调查这一事件,重点调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是否进行了充分沟通、征地补偿是否到位等等,调查务必实事求是,不偏袒,不护短,依据责任依法作出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村务管理不是丛林法则,不管是何种原因,村干部持械与村民斗殴都是极其错误的。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村务必须依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村干部必须增强法制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务。村干部应当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带领村民发家致富,而不是持械与村民斗殴。(党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