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索贿要钱“任性”

  当“拿”成了习惯,“要”也就顺理成章、毫无顾忌了。

  科技资金包括科技项目资金和薛城区发放给企业的专利奖励,这些钱本应及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企业,但是张玉三却把国家赋予的管理职权当成了“摇钱树”。

  科技资金要拨付给企业时,也是张玉三最忙时。每当薛城区科技局将科技资金拨付给企业后,张玉三就以各种名目向企业要钱。往往是钱还没到企业,要报销的发票先到了。办公经费紧张、跑项目支出大……名目繁多、堂而皇之的要钱理由,暴露出张玉三的从政底线已经完全丧失。

  2012年2月至2014年2月,某采暖设备公司申报了“高效节能环保生物质空调供暖机组”等省、市科研项目和专利奖励申请,薛城区科技局根据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先后三次共拨给该公司24.6万元。2013年2月,薛城区科技局拨给该公司4.4万元后,张玉三就安排人以解决办公经费名义到该公司索要现金3万元;2014年1月,薛城区科技局拨给该公司17.2万元前,张玉三安排人再次以解决办公经费名义到该公司索要现金5万元;2014年2月,薛城区科技局拨给该公司17.2万元后,张玉三以处理办公经费为名,在该公司报销个人发票费用2.72万元。

  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掌握权力的人失去了定力,则必然被“围猎”。张玉三想要钱,而一些企业看中的则是张玉三手中的权力。申请立项的企业,给好处的“进圈”,不给则“出局”。某企业甚至连续两年以同一项目申报市级创新项目。

  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据调查,张玉三任薛城区科技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先后向相关企业索贿受贿共计33.995万元。

   无视规定收礼“任性”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张玉三置若罔闻,顶风收礼。春节和中秋节,利益相关企业送来购物卡,张玉三来者不拒。

  收个“小礼”,没什么风险,逮到也只能算违纪,不会受到法律惩处。张玉三心存侥幸,结果“温水煮青蛙”,积少成多,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经查,2011年到2014年,张玉三节日期间收受利益相关企业所送购物卡共计2.1万元。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张玉三作为一名党员,在组织的关怀培养下,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本应不负重托,扎实工作,奉献社会,但是他最终却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张玉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审慎行使手中的权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然而他却思想蜕化,私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一步步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教训十分深刻。剖析张玉三案件,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深刻地领会到“做官发财当两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要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底线。(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