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5日22时,烟台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信义街路段设点开展夜查行动,当时,执勤民警拦下了一辆黑色轿车,摇下车窗,民警看到驾驶员是一名女性,便询问其是否喝了酒,驾驶员董某凑近民警说自己未喝酒。

  女司机酒后被查,却跟交警称因吃了口香糖。25日晚,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一名女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

  25日22时,烟台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信义街路段设点开展夜查行动,当时,执勤民警拦下了一辆黑色轿车,摇下车窗,民警看到驾驶员是一名女性,便询问其是否喝了酒,驾驶员董某凑近民警说自己未喝酒。

  民警凑近车内一闻,酒气很重。当民警提出疑问时,董某称坐在车内的朋友确实喝了酒,不过自己没喝,只是吃了一粒口香糖。

  随后民警要求这名女司机下车接受酒精检测,这时,车内的两名乘客开始向民警解释:“她开车确实没喝,我俩喝了,她没喝。”

  不过,通过酒精检测发现,这名女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酒后驾车。

  据了解,当晚董某和几个闺蜜聚会,好久不见越聊越开心,忍不住一人喝了几瓶酒。吃完饭后,三人从中选了一个喝酒较少的姐妹来开车,一直觉得交警查酒驾对女司机会放松检查,没成想刚出饭店门口就被交警查获。这名女司机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