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名村干部被查 有人获刑11年

  不少村是村内干部多人集体腐败被查,如潍坊临朐县城关街道三元村两委成员五人涉嫌贪污罪被该县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5月27日公布的“图解:山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文中的“聚焦重点问题”中写明,“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问题。”在典型案件曝光里,8个案件中有7个为农村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记者梳理发现,在已经公示的各类职务犯罪488人中,村干部有56人,占有较高比重。其中绝大多数涉案者均以贪污罪被检方立案侦查,另外还有落马村干部涉及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问题。

  此前青岛召开相关会议公布,2014年以来,青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总量13212件次,属检举控告的10410件次,其中8689件次是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和农村基层人员违纪问题,占检举控告总量的83.5%。从反映问题性质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贪污、侵占、挥霍村集体资金;违规出租、出让集体土地,侵占、截留土地征用款;违反惠农、支农政策,截留、冒领惠农资金,虚报面积骗取财政支农资金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不少村是村内干部多人集体腐败被查,如潍坊临朐县城关街道三元村两委成员王孔昌、朱玉军、王永民、窦则进、窦洪建五人涉嫌贪污罪被该县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因贪腐问题,经过立案侦查,有相关涉案人员已经领刑。在一份德州乐陵市的刑事判决书中,法院查明,2012年11月份至2014年3月份,王建栋在担任乐陵市小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借协助市中街道办事处向该村兑付征地补偿款之机,利用职务之便,冒用村内13位村民的名义,支取征地补偿款671090元占为己有,并在兑付村民征地补偿款中,截留补偿款178730元。经法院审理,因犯有贪污罪,王建栋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注:文中数据自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