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系统16人被查

  11人拥有副局长,局长的头衔,近乎占到该系统被查处总人数的70%。11位落马局长、副局长集中在菏泽、德州、日照三地市。其中菏泽和德州下辖县还出现了林业系统的窝案。

  数据显示,林业系统有16人被查处,其中11人拥有副局长、局长的头衔,近乎占到该系统被查处总人数的70%。11位落马局长、副局长集中在菏泽、德州、日照三地市。其中菏泽和德州下辖县还出现了林业系统的窝案,有单位局长和副局长以及财务人员集体落马。在菏泽市,下辖的曹县、巨野、定陶、东明四个县的林业局局长均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作为绿色生态建设的主管单位,林业部门曾被认为是“清水衙门”。事实上,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该领域也逐渐成为滋生腐败的沃土。在落马的11位局长、副局长中,记者发现涉及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的占多数,共有6例。紧跟其后的为受贿罪,有5例。此外还涉及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根据相关信息,原曹县林业局局长姬长收,在办理林业贷款项目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过程中,违规操作,涉嫌收受他人贿赂5万余元。违法使用国家林业专项资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姬长收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2014年11月10日被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曹县的邻县东明,2015年4月7日,该县林业局副局长姜永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紧接着,4月22日,原东明县林业局局长韩松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罪,被东明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类似的窝案还发生在德州,此前不久,德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对原齐河林业局长官浩,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该县林业局的两位副局长一同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