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19日宣布

  经国务院同意

  今年6月1日开始

  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

  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根据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在试点地区

  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