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进一步做好海上安全工作

  来源:齐鲁网

  齐鲁网•闪电新闻

  4月29日15时30分左右,日照辖区遭遇突发短时强对流天气,局部海域阵风达11级。“鲁岚渔71001”在石臼港区以东42海里处翻扣,4人遇险,其中1人获救、3人失联。另有两艘渔船失联。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迅即查明原因,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今年以来,我省附近海域发生多起海上交通事故、渔业生产事故或重大险情。通知要求,沿海各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牢记在心,充分认识到做好海上安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扛起肩上的责任,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坚决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全面落实各环节、各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保障措施。同时,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海上安全生产特点,强化海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对我省沿海进出港航道、客运航线、锚地、通航密集区和渔船集中作业区、事故多发海域的巡航检查,有效维护港口、航道等海域的良好通航秩序。渔业生产部门要加强海上作业渔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航区、超抗风等级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水路运输企业的执法监管,严查船舶适航状况,确保船舶无故障出航。要严格遵守限定抗风等级规定,严禁超员、超载、超风限出航。要面向渔业乡镇、渔村渔民、航运企业和社会大众,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督促船员严格遵守防避碰规则,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避免各种危险情况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气象部门要细化海上气象服务,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海事部门要加强与海洋与渔业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航运企业、过往商船发布航行安全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收集大风、雾情恶劣天气以及船舶动态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渔业生产单位、渔村、渔民渔船,提醒渔船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不适航不出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海上突发险情的能力。要完善海上突发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海事部门要充分发挥海上专业救助力量作用,渔业部门要发挥渔业船舶就近施救的优势,形成应急救援的合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

  闪电新闻记者 叶金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