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次在铁路领域立法,对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铁路安全,特别是高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关系党和国家声誉。当前,山东省铁路营业里程、高铁运营里程、货物发送量均已位居全国前列,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条例》的施行,是山东省铁路发展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条例》于今年3月24日由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省首次在铁路领域立法。《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统筹、企业负责、社会参与、行业监管与属地保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铁路沿线人民政府做好铁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为确保铁路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
《条例》分为总则、安全责任、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应急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共8章66条。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