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根据济市中市监综械罚字〔2021〕9号,山东汇联康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被罚款19000元。

  山东汇联康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罚款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的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查询得知,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所以提醒医疗器械企业,一定要遵守规定,如果需要变更事项,要提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