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代玲玲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在促进乡村振兴上的作用,我省全面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快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今年预算安排15.5亿元,同比增长6.9%,用于支持各地加强村级组织运转,并明确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况逐步提高。

  全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支持省派“第一书记”到村抓党建促致富,省财政按每村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三档给予支持。做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资金保障,今年省财政对1810个重点帮扶村,按每村每年5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此外,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省级统筹资金7.28亿元,按照每村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万元标准,集中扶持1492个村,增强村级发展内生动力。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乔敏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