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 9日16时许,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岚山大队巨峰中队接群众举报,在巨峰镇薄家口村路段有一辆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巨峰中队接报后,立即调度警力进行查处。
为确保精准查控,中队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驾驶便车进行侦查,一路驾驶警车进行拦截。
当日16时34分,执勤民警成功将嫌疑车辆鲁Q9T***面包车查获。经现场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3人(其中,11人为幼儿园学生),超员20%以上。
后经调查,该面包车为莒南县朱芦镇某幼儿园所属,常用于到巨峰与莒南交界的三个村接送学生。
中队民警对驾驶人厉某(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严厉的警示教育,要求其本人写下保证书,对交通违法的严重性进行深刻检讨反思,“以后保证不再用普通客车接送学生”。
最终,因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厉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6分。
(岚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