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近日,济南经十路17398号院里,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张贴,引起市民关注。去年8月,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发布冻结公告。此次将涉及被征收房屋约653户(个),住宅房屋约653户(个),非住宅约3户(个),选择异地安置的安置房源为伴山居,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60天。
此次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是为了加快推进济南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发展,同时做好千佛山周边综合整治,塑造经十路“山色入城的窗口”,为市民打造山城一体的千佛山北广场城市共享开放空间。已经于3月6日正式开工的济南轨道交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将在附近建设千佛山站,此外,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此前公示征求意见的《城市发展新格局之“中优”—近期重点打造片区和项目行动方案》中提到将重点打造大千佛山景区,其中就包括加快千佛山北广场建设。同时,在2021年济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重点提到了千佛山北广场和佛慧山开元寺入口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方案显示,房屋征收范围根据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千佛山北入口改造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征询意见函>的复函》及附图,确定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历山路、西至千佛山路、南至经十一路、北至经十路。具体门牌号为 :经十路17398号(齐鲁宾馆高层公寓及办公房、1号、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6-1号、7号、8号、9号及平房);经十路17386号;千佛山路8号(银座佳驿);历山路181号(含181-1号、181-2号);历山路185号(含185-1号至185-13号);经十一路11号(顺通石化加油站、库房及棚子)。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详见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最终的房屋征收范围以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被征收房屋约653户(个),住宅房屋约653户(个),非住宅约3户(个)。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9205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约58044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12430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8731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安置房屋,实行异地安置,地点为伴山居。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在货币补偿集中签约期限前10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给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5%的货币补偿奖励。
超过货币补偿集中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货币补偿奖励。